本科教学

本科教学

当前位置: 首页 > 本科教学 > 正文

关于报送专业建设工作联系人的通知

日期:2023-12-21 点击数: 来源:

校内各学院:

专业建设是本科人才培养的核心环节,为推进我校本科专业建设工作,确保专业建设质量,强化专业建设在专业招生、专业自评、专业调整优化、专业培养方案等工作中信息畅通,将专业建设工作任务进一步细化、落实,根据《吉林大学本科专业设置与调整优化管理办法》(校发〔2023〕229号)相关要求,决定建立专业建设工作联系人机制,由学院指定1名专门的工作人员作为专业建设工作联系人,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确定专业建设工作联系人

请各学院根据专业建设工作需要与职责分工,确定本单位专业建设工作联系人,联系人须具备如下要求:

1.作为教学专业建设工作的联系人,能及时传达、处理吉林大学本科专业设置与调整优化领导小组和专业建设科下发的各类通知、文件。熟悉所在单位的专业建设工作内容及分工,能将工作任务及时、准确分解到对应的教研室及科室

2.熟悉专业建设工作相关文件要求。熟知所在单位应达到专业综合评价指标要求。能够对支撑材料、各类数据、自评报告等材料的形式与内容进行初步审核追溯数据的真实性、有效性、统一性;对文字材料和表格进行反复核查并不断完善,确保单位材料质量符合学校相关要求;及时向学校反馈专业建设工作中的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

3.熟悉专业建设发展、本科人才培养和招生、就业等基本情况,能够对外开展专业招生宣传和咨询。

二、加强专业建设信息收集整理

学院加强专业建设工作统筹,健全信息工作机制,建立本科专业建设队伍,及时总结梳理本单位专业建设工作的新举措、新进展、新情况、新问题。加强专业建设信息收集整理包括专业建设形势分析、规划与管理、基础数据、贯彻落实、经验案例、问题研判意见建议等内容。

三、报送要求

1.请各学院高度重视此项工作,选派具备较高专业知识和教学管理经验联系人,人员一旦确认将不再随意更换,以保证专业建设工作的连续性。

2.各学院填写《吉林大学专业建设工作联系人申报备案表》,于2023年12月26日(星期16:00前,将扫描盖章电子版发送邮箱zyjs@jlu.edu.cn,邮箱主题:XX学院

 

附件:《吉林大学专业建设工作联系人申报备案表》

 

2023年12月20